Vol45.三个国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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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尔近乎责备地训斥了弗莱德,说他如何如何之不守纪律,擅离职守跑到外面调查。弗莱德显得满不在乎,当米尔的气焰近似嚣张时,弗莱德终于不耐烦了,拍案而起,甩下一句“要不然你开了我”后扬长而去。
  接着是萨姆兰,米尔可不敢跟这个资深老警探胡来,加上刚刚吃了哑巴亏,他此刻显得很是和气,不过话里带刺。萨姆兰无奈地坐了一会儿,什么也没有说,他知道眼前这个家伙已经听不进任何合理的建议了。
  最后一个是“白鲨”斯塔尔斯,他几乎是在玩弄米尔了“我不知道啊,我什么也不知道,真的,警官,我可以对天发誓我只是在那里闲逛可我遇见了萨姆兰警官,他是个名人!我只是好奇,好奇啊,因为我是个记者嘛。”
  “白鲨”愚弄了米尔一阵,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出警局之前,萨姆兰找到了他,他对老警官只字不提沃勒医生的藏匿之所,也许他是真的不知道。
  赛斯。沃勒,躲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里,却能准确无误地找到他想要找的东西——萨姆兰思前想后——丹尼斯为什么会被杀,沃勒去找他的原因应该和自己是一样的,他想确定老黑人、埃玛和“白牙”之间的关系。
  为什么他要知道这个,他想取消案件里那些不自然之处,仅仅是这样吗?他想知道面具是怎么干掉职业杀手的,这有什么意义吗?他想以此来推断凶手吗,这不太可能。
  丹尼斯是什么时候被杀的,沃勒和那个女人是在下午5点甩掉“白鲨”的,我们三个人5点34分闯入丹尼斯的住宅,发现他已经死了。琼斯检验后说他是在5点26分死的,就是在我们到来之前。
  沃勒一行是几点离开的,他有没有杀死丹尼斯的可能呢?看起来不应该,他是来找证据的,而且这证据被警察发现对他并没有坏处啊。难道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还有别人来过吗,这个人会是谁,比较可能是杀手本人,他需要去掉这个碍眼的人。而我们又找不到沃勒,所以无法从他的嘴里得出老黑人给予的信息。
  杀手会是沃勒吗?那天晚上医生反常的表现突然跳进老警官的脑海里。难道说,沃勒是他平常展现的是友好温柔的绅士一面,而背地里等等,萨姆兰,你见过真正的双重人格吗?好好想想,当警察四十年了,你见过一个这样的罪犯吗?
  这不是电影,萨姆兰,这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全世界一共也没有几个真正的双重人格的,难道他们还都是杀手?不可能,萨姆兰,即使是美国秘密关押的那些连环杀手,他们里面有一个真正的双重人格吗?他们可能伪装,伪装成各式各样的人格分裂。他们是一群表面上社会适应良好的人,而实际有着异于常人的心理动机和欲望,话说回来,他们也只有一个人格,只是并非普通人而已。萨姆兰,不要被这个假象带歪了,你是一个有经验的老家伙,不要被它带跑!
  老警官从床上坐起来,再次一一查看抽屉里面的记录。这时候,卡洛斯的一句话跳入脑海“我是因为催眠和中国人形象才怀疑沃勒医生的”催眠?!我开始明白沃勒的行动了,他试图解开连续杀人中的非自然现象。
  是的,对此我也不理解,一个把枪术和身体锻炼得出神入化的人可能是一个残忍的面具吗?答案是否定的,无论他的出发点正义与否,他是想成为职业杀手、武道家、成为保镖或警探,至少他都是一个有目的的人,这个目的可以支撑他的人格保持恒常。似乎不是连环杀手能作得到的!但面具又是怎么杀死“白牙”的呢,这不合常理,会和超自然因素(比如催眠)联系在一起,沃勒想要知道这其中的原因。他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一盒小小的火柴(上面还没有他的指纹)不可能成为证明他是凶手的罪证,所以他根本没有理会这个问题。但催眠就不一样了,虽然用催眠证明一个人是杀手并不确凿,但是,他大大地限制了杀手可能存在的范围,甚至影响陪审团的态度。
  沃勒得到了什么答案?根据我手头的资料分析,丹尼斯确实可能在三十年前强奸了埃玛,使后者生下了一个黑人小孩儿。这个孩子在数年后成了职业杀手,并成为了面具杀手的狙击对象。当然,和这种人硬碰硬不是理智的选择,所以,他绑架了他的母亲,人质在手,他赢得机率大大增加。人在亲人被绑架之后本来就会陷入一种不冷静状态,这恰恰是职业杀手最致命的缺点。
  “他不是我们这里最好的杀手,但是,他也不错了。”杀手中间人曾经这么评价“白牙”原来他指的不是技术,而是感情。“白牙”是有感情的,所以不是最好的,所以才会被杀。
  沃勒下一步会做什么?萨姆兰继续在这些文件里面找答案。他已经证明不是催眠的力量了,那么,现在,他应该尽一切手段查找凶手了。对了,丹尼斯的死,老警官恍然大悟,正是对医生的进一步嫁祸,不管丹尼斯说了什么都不重要。就算他承认了当年的罪行也无所谓,因为他只不过是一架大仪器上的小小齿轮,他决不可能知道谁是凶手。他的被杀是为了加重医生的嫌疑,是凶手耍的一个小手腕儿。
  萨姆兰看了许久,把所有的文件摊满了桌子(这是他的恶习),最后从中挑出了一张。是这个,第五个被害人。他快速穿好衣服,跑下楼,跳上自己的车子。他看了一下表,早上7点整,赶往水库
  约一小时前,宠物公墓的别墅里面,沃勒和那加了无睡意。几瓶红酒,两盒烟,他们坐在床上继续分析。
  “艾利的死应该没有太大意义,他只是为了促成‘玛莎游戏’的一个棋子吧。”那加端起沃勒的半瓶酒一饮而尽,她之前已经喝光一瓶了。
  “我想差不多,不过现在还不敢下结论。”
  “那么,呆会儿我们干点儿什么?”
  “去水库看看。”
  “第五具尸体陈尸的地方?”
  “是。”
  “让我猜猜,你对那具尸体感到好奇对吗?因为尸体被剥掉脸皮,却没有留言和遗留物。你怀疑杀手不是没有留下留言,而是警方没有找到。还有,那个进入安东尼住宅的人至今下落不明,迪亚特和潜入者是那个雨夜里除了杀手之外的存在者,杀手当然没有必要叫他们活下去。其中,迪亚特是被玛莎看到的人,不用剥下他的脸皮;而潜入者则不然,所以你怀疑第五具尸体就是杀手为了混乱思路才在割掉脸皮的潜入者。”
  “是的,这正是我的怀疑,不过还有一个不合理的问题引起了我的注意。尸体为什么不完全沉在水底呢?按理说,如果只是简单地把头向后扭放在水边,即使借助了水的浮力,也仍然不足以承受尸体的重量,它会滑到水里。但是,在人死了之后几天,警方发现时仍保持着头部在外,脖颈以下泡在水里,这是什么意思呢?换一种方式来考虑,尸体被完全扔在地表也不是不可以啊,这是唯一一具被放置在水中的尸体。偌大的城市里,如果想不被人发现,应该有很多地方可以弃尸的,杀手哪儿都不用,偏偏选择水库,里面一定有什么原因。再说,如果我们的猜测是对的,那么,杀手需要一天同时处理两具尸体,丢弃迪亚特尸体的公路和水库相距甚远,杀手何必如此大费周章?但这还不是最大的不合理,琼斯博士在尸体的报告中提到,此人喉结下方有一个微小的穿刺孔,而发现尸体时候,那里,自内向外刺出一只大头针。所以,尸体并不是没有遗留物,这就是一个,关于它的含义有待解释。我感到莫名其妙的是,为什么大头针自内向外刺出!如果没有吞咽动作,它决不可能从那里刺出,这可不是糖块,没有人会在清醒状态下把那玩意儿咽下去的,它又不可能是被人为塞进的,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真的像催眠”
  “可是,那具尸体会不会已经掩埋了,就算还没有,也一定是在警局停尸房里面,你没有可能找到啊。”
  “是的,就算我找到也没用,我相信在这个领域琼斯博士是真正的行家,他的鉴定不应该有问题。所以我们只有去陈尸现场找找相关的证据。”
  “我们现在动身吗?”
  “不,再等等。到时候我们兵分两路。你跟我去水库,你的手下去查找‘锁匠’。”
  “你说的是撬开安东尼先生房门的家伙,我们没有他的名字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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