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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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头,路仁佳理智清醒,正摩拳擦掌,期待着拿下项链,一夜暴富。那一边,屡次请求见面都被打回的赫莲,却难以避免感到了挫败。
  其实他大体猜得到路小姐的雇主身上发生了什么,毕竟当初结珠瓶的事还是他告诉路仁佳的,沈念秋自那以后就从人前消失了,只要稍微有点推理能力,答案简直呼之欲出。
  不过,路小姐想瞒着他,那也无所谓,毕竟涉及他人隐私,保守秘密才是一个有操守的人应该做的。
  真正让赫莲介意的点在于,路小姐并没有那么喜欢他。
  她不会像他那样,在分开的日子里经常思念她。
  事实上,无论两人分别了多久,视频里的路小姐始终表现得没心没肺,日子过得相当惬意洒脱。就好像他的缺席对她而言毫无影响。
  赫莲知道,这件事上他无法苛责太过,毕竟,当初要不是他操之过急,在感情还未积累足够时提前表白,催熟了两人的关系,路小姐不一定会答应和他交往。
  既如此,后果自然要自己承担。
  赫莲迫切希望能增进交流,进一步培养路小姐对他的喜爱,让情侣关系更加牢固。但路小姐根本懒得和他见面——是的,以他对路小姐的了解,她绝对是觉得见面太麻烦,才不愿意和他线下的。
  迫于无奈,赫莲只能选择水滴石穿,在每天的视频和语音中不断重复“想你了”、“抱一抱”、“你真可爱”等话语,希望能通过日积月累的努力打动路仁佳,勾起她哪怕一点恋爱情绪。
  如今看来……效果勉强有,但不多。
  往好里想吧,至少她还愿意在他询问是否想他时,敷衍地回一句“当然想”……修狗又有什么错呢,她只是希望他高兴而已,错的明明是毫无魅力的他。
  路小姐真是他顺遂人生中难以翻越的一座高山啊……
  赫莲叹气。
  第81章 做保姆(赫35%)
  路仁佳仔仔细细把《千万娇妻带球跑》从头到尾翻了一遍,没漏掉一个段落。
  全部翻完,她挫败地发现,这本书有关拍卖会的笔墨就那么多:某日,一个幸运儿在灞综市某家中古店的一堆仿制品中,意外发现了“永恒圣辉”的真品。幸运儿以很低的价格将项链买下,送到了普尼斯拍卖会,拍卖会为此紧急修改了拍卖品图册,将项链替换为了新的压轴。霸总戚玹在拍卖会上豪掷千万,把项链拍下送给了姜裳。
  至于幸运儿是哪位、又是在哪家店买到的项链,小说里一概未提。毕竟这是本以讲述男女主角谈恋爱为主题的言情小说,读者只要知道“永恒圣辉”项链很有来历非常贵重,男主的求婚很浪漫,他超爱女主角der那就足够啦,其他细枝末节的东西谁关心呢!
  无奈之下,路仁佳只能打开子世代那本《我能看到文物在发光》,寄希望于能在这本同系列且主角互有关联的小说中,找到关于拍卖会的蛛丝马迹。
  尽管希望很渺茫,路仁佳还是想说万一呢——万一在子世代中,已经结婚多年的戚玹夫妻突然来个回忆往事,说起求婚时的浪漫礼物,把拍卖会的事当逸闻趣事分享了出来呢?
  于是她掏出只看了个开头的二代小说,仔仔细细看了起来。
  别说,这一看还真有收获!
  虽然二代小说里的戚玹夫妇并没像路仁佳期待的那样,突兀地来一段“当年的拍卖会巴拉巴拉”,但二代女主角姜弥却给了路仁佳一个大惊喜——这位姜弥,正如小说名字描述的那样,能看到文物身上的“光”。
  之所以会在一本现代都市霸总文里出现异能,是有原因的。
  二代小说里提到,姜裳和姜弥母女俩,是建保市名门望族姜氏的后代。她们的先人因为某种原因,在百年前离开了建保市,来到灞综市定居。
  姜氏一脉天生就对文物古玩有种特殊的共鸣。他们的后代中,有概率诞生出能看到文物身上特殊“光芒”的存在。这种光芒与文物的价值挂钩,光芒越亮,文物的年代越久远,价值越高。
  姜弥就是间隔了不知几代后出现的特殊天赋者,一名“先天鉴宝圣体”。
  姜裳来自灞综市孤儿院,是个父母不详的孤儿,她对自己身上流传的血脉一无所知。缺乏长辈的教导指引,年幼的姜弥自然也不可能知道自己有着怎样的天赋。事实上,因为出生在贫穷家庭,小姜弥基本没机会看到什么昂贵的文物。
  直到母亲姜裳嫁入豪门,成为了戚玹的妻子。在父母亲的结婚典礼上,姜弥终于生平第一次看到了会发光的文物——挂在母亲脖子上的粉钻项链。
  那条项链自然就是贵重无比的“永恒圣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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