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狼】(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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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变是进化的关键,它让我们由单细胞生物进化成宇宙生物的主宰,过程很缓慢,历经成千上万年,但每数十万年间都会出现一突变周期。1”
  衣装革履的男人坐在星条旗前面面带微笑,打着发蜡的头发在灯光下闪着光,他接着说,“然而现在变种人的问题已经刻不容缓。我想电视机前的很多人同我一样,在得知我们生活的地方,居然还有这些……呃,‘人’的存在时,心里直骂脏话。我们居然和这些怪物生活在一起?这该怎么办呢?”
  主持人夸张地说:“我觉得还是把他们全部都关进监狱里去最好。”
  观众们欢呼着鼓起掌来。
  吉米吸了吸鼻涕,把视线从电视机上移开,转身走掉。
  ——吉米就是那些人口中的“怪物”。
  吉米看着街边橱窗玻璃上倒映出来的自己:湖蓝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末梢微微鬈曲,皮肤如雪花石般白皙。和普通的孩子没有任何区别。
  从表面上看还真是一点都看不出来是个变种人。
  时年八岁。
  目前处于流浪状态。
  或许是发展速度过快的工业导致的环境污染,还是一战二战遗留下的核辐射什么的,总之,在人类中,有一小部分人的基因发生了变异,这种变异让他们拥有了超乎常人的能力。
  这种新人类被称为变种人。
  这天,天气阴沉,沉甸甸的铅灰色云层悬在脑袋上,仿佛随时都会砸下来,冬日凛冽的寒风呼啸而过,像鳗鱼钻进岩洞般哧溜钻进衣领,冷得叫人直打颤。
  吉米缩了缩脖子,把脸埋进围巾里。这条围巾是他用在垃圾桶捡来的几团毛线织成的,原本上面还沾了咖啡渍,但洗干净了就好。因为不管那团毛线都不够织一整条围巾,所以东一块西一块,颜色驳杂不堪。
  衣领透着一股阳光和肥皂的味道,闻上去非常舒服。托前几天的好天气,让他可以洗洗这件捡来的大衣,这件大衣穿在他身上显然太大了一些,但也正好可以让他在这么冷的天气把手和脚都藏起来取暖。
  吉米走过人行道,努力让自己不在意路边推车上传来的烤肠和薄饼的香气。摆满时髦衣服的敞亮的橱窗映出他羸弱瘦小的身子,破旧衣服洗得发白。行道树的树叶早已落完,光秃秃地矗立在大马路两旁。书店外面那棵有些歪斜,支着木棍用绳子捆着,因为前几天一个酒鬼开车把树给撞歪了。
  理发店店主养的狗今天难得没有蹲在门口,而是在门里面。吉米原以为不会被注意到,结果路过时那只狗又朝着他狂吠起来。吉米本来觉得这只狗只会乱叫,还曾不怀好意地担心理发店的生意,没想到这只狗从来都只冲着穷人叫。到底是这只狗鼻子太灵呢,还是他身上的穷酸味太浓呢?
  穿过这条街,位于路南边的街角有一家门面有些寒酸的店,这里就是他的目的地了。
  这是一家面包店,店主安迪先生每天下午六点左右就打烊歇业,到临近六点的半小时,最后一批面包都会作半价处理,对于穷得响叮当的吉米来说,这无疑是天大的好事儿。
  走出面包店的时候,夜幕已经落下。
  正是华灯初上,霓虹灯彩迷离醉人。
  吉米揣着面包,感觉人生真是美好。
  走到半路时,大雨骤至。
  吉米暗骂一声老天,在路边随便找了一家店贴着墙根站着避雨,店员出来嫌恶地将他赶走,他只好钻进附近一条巷子里。
  把垃圾桶的盖子取下来顶在头上挡雨,他长得小,这个盖子正正好给他挡住了雨,风渐渐小了些,雨也不是那么斜了,他就取下散发着恶心气味的盖子,坐在一户人家的后门台阶上等着雨停。陪伴他的还有右手边三步开外的垃圾堆。
  他摸着揣在怀里的纸袋,舍不得马上就吃面包,惦记着回了家,煮上一碗热汤之后再就着吃。
  ——
  吉米并不知道隔着一堵墙的后面却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夜晚的裙摆刚扬起一袂。
  酒吧开始营业,酒保在柜台后面擦着玻璃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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