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揩我油(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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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望着伊菲森高大的背影想,一边勒紧领口,省得风时不时灌进去,冷得直打哆唆。
  接下来,她便与伊菲森开始测量和计算到悬崖的距离。
  依照计画,军队会在距离石壁雪崩的地方,约有五百公尺的距离,而石壁距离悬崖,则有约三百公尺的距离。
  也就是说,若到时她能成功让军队行到雪崩的地点,那她和狼王,只有三百公尺衝刺的求生机会。
  若不成功,等于他们俩得先当关抵挡,杀他个至少五分鐘左右,原本在岩壁上埋扶推岩石引雪崩的狼群,才会赶到。
  而且,背崖血战,不是绝处得生,就是全军覆灭。
  黎明抬头仰望高耸而覆满白雪的山壁,讲真的,她没遇过雪崩,也无法计算到时候的规模和速度。太大,一起陪葬;太小,活埋不了。
  至于军队,根据城里的消息,问天的直属军团,约有一百二十人,而这一百二十人,严格来说,并不是正规的军队。
  而是由一百二十个各地的死囚、混混、杀手、地痞等等败类,被问天收买后编制而成。
  因此,要说是乌合之眾一点也不为过,但是,若真是如此,那这十五年间,这支直属军队恐怕无法替问天恐吓并有效地控制住整座维雅纳城的正规军队。
  想到这里,黎明忍不住好奇问:「王,下官有一疑问,据传闻,离天向来以交易的方式来与对方签订契约,以换取彼此的合作。因此,下官认为,或许问天并不是收买那些败类,而是也和他们签了某种交易,才能让他们甘心臣服。
  而通常和魔法师签订的任何契约,代价大多不是有形的物品,而是像付出自己几年寿命、三魂七魄某一部份、某种才能、家族或爱人的血等等,以换取对等的无形东西。」
  伊菲森停下脚步,侧过身看着她道:「嗯,签订契约的规矩本王以前便有所耳闻。你的意思是,那支败类组成的队伍,可能不只是换名利而已,还换了其他东西?比如非人类近似魔神的能力?」
  「本王所言正是下官的推测与担忧之处。不过,这种契约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一但签了之后便不可改,否则双方都要付出代价。另外,契约只要双方都完成,就可以一直延续。换句话说。在彼此都完成的状态下,是可以随时被外力终止的。
  而终止契约最常见的方式,一个是将其杀死,一个是再与其他对象签新的契约。」
  「哦,那依你之意,就是和他们当场再签一个约?好确保他们能够乖乖地被活埋?」
  「是的。」
  「那你打算跟他们签什么?」
  黎明微微一笑,看着伊菲森,道:「这种签约,不一定要白纸黑字,口头也可以。不难,只要施以简单的言灵,让他们拿出足已证明自己是问天的直属军团,而下官交换的条件,就是带他们到定点,见王上。如此一来,口头签约就算完成。」
  伊菲森深蓝色的双眼微微瞇了起来,微侧着头,直直地打量着自己。此时,她可以看见他眼中自己的倒影。
  「行。」伊菲森道。
  「不过,本王这里要跟你先签个约。」
  黎明眨了眨眼,心儿悄悄地紧了起来,道:「王上请讲。」
  伊菲森的唇角邪魅地勾了起来,举起右手,摊开掌心,一团蓝色的火焰烈烈的跳跃着。
  「此事若成,本王赐你金月印一枚,升三等职位。不过,若介时你临阵倒戈,本王,要你的心。」
  哦,怕自己假死时有变,所以事成加官进爵,事败就剖肝挖心。
  要是我,也会这么干。
  行。
  「下官黎明,悉听王命。」
  伊菲森往前跨了一步,反手将那团蓝色的火球,点到她胸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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