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浮生 第1440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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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在高宗时,因为各种需要,以及帝后都十分喜爱游戏娱乐,于是再一次扩充太常乐户。这些乐户的籍贯仍然属于太常,世代不易。而因为乐府初建,人手不足,水平也参差不齐,于是便召天下音声人入京服役,并教授乐户各种技能。这些所谓的音声人,即武德年间放归州县的太常乐户后裔或徒子徒孙,但他们的籍贯在州县,身份是平民,不是乐户,到京城属于正常的服劳役,即“轮番入直太常”。
  《唐律疏议》中记载:“(音声人)各附县贯,受田、进丁、老免与百姓同”。但作为乐户的“太常音声人”就惨了,“(太常音声人)谓在太常作乐者,元与工乐不殊,俱是配隶之色。”
  如果你以为唐高宗比起他爷爷过于沉迷乐舞了,那只能说明你不认识唐玄宗。他在乐舞百戏上的兴趣和杨广有的一拼。在位期间,设立了左右教坊,“掌俳优杂技,自是不隶太常,以中官为教坊使”。
  李隆基绝对是喜欢娱乐的,在他的大力投资之下,教坊的规模渐渐超过了太常,各种歌舞音乐、戏曲杂技不断被编排出来,影响力急速提升。教坊中人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居住,身份和太常一样,分乐户和音声人两种。教坊中人的经济条件一般都很不错,有的家中聘有不少仆人,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也不错。如果教坊家庭的女儿色艺出众,要么入选宫中,“妓女(指女性乐人)入宜春院,谓之内人,亦曰‘前头人’,常在上前也”;要么在五陵年少中左右逢源,秉持渣女三不原则,风光惬意。
  教坊、太常之外,唐玄宗还设立了一个音乐培训基地,置于禁苑之梨园。史载:“玄宗听政之暇,教太常乐工子弟三百人为丝竹之戏,音响齐发,有一声误,玄宗必觉而正之,号为皇帝弟子,又云梨园弟子”。
  天宝时的许云封,父母双亡,混不下去,于是到京城投奔其外祖父学习吹笛。因为笛子吹得好,居然在梨园内混了个小官当当,收入暴涨,社会影响力也直线提升,可见那时只要不是乐户,是正儿八经的音声人,只要技艺出色,还是很容易混出头的。
  额外提一下,玄宗时太常演奏的一般是“主旋律”,教坊、梨园则是“流行乐”,吸引了当时最优秀的音乐人,是殿堂级的音乐舞台。李龟年听说过吧?没听说过的都是语文课没好好上的。他们兄弟三人,“鹤年能歌词,尤妙制《渭州》;彭年善舞;龟年善打羯鼓”,在当时可谓是红得发紫的明星,被许多人追捧。
  安史之乱后,唐朝国势江河日下,再不能如以前那般奢靡,德宗时“停梨园使及伶官之冗食者三百人,留者皆隶太常”。好嘛,音声人都遣散了,只有无自由身的乐户留下,包吃包住。
  这样的情况随着长安朝廷越来越不成气候而持续了下去。虽然昭宗这二货一度恢复了梨园,但也仅仅是昙花一现,规模也远不能与玄宗时相提并论。鸟散四方的音声人为了讨生活——种地是不可能种地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只能继续从事艺术才能维持得了生活的样子——开始依附于地方势力。有的人为了能包吃包住,甚至不惜入籍地方乐户(注意,中唐以前,乐人一般是中央直接管辖);有的人则四处游历,走穴于富豪权贵之家,获得一点酬劳;有的人入了藩镇军队的乐营,为军士鼓吹,苦逼得很。
  但不管怎样,他们都还能勉强生活下去,并将自己的技艺传给子孙后代。我们今天能够有这么多传统乐舞,这些人的传承不断是关键。
  唔,不知不觉写了很多。其实原本只是为新书的一些背景资料做注脚的,以便让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那个时代。只是没想到整了这么多字,有点懵,就当篇短文发出来吧。以后有空的话,会继续发一些类似的文章,希望老铁们喜欢。
  附录2:中晚唐幕府文职官员架构
  唐中后期幕府,人员众多,大体上有副使一人、行军司马一人、判官二人、掌书记一人、推官一人、巡官一人、馆驿巡官四人、衙推一人、同副使十人、孔目官一人、府院法直官一人、要籍一人、逐要一人、驱使官若干、随军要籍四人。
  副使:一般来说是文人,武官较少担任此职务。但这种文人与一般文人也不一样,他们读的书包括大量兵书,升迁也是靠军功,和一般科举升官的路数不一样。节帅出征时,副使经常跟随,协助节度使处理军务,理论上是藩镇节帅的首席僚佐。
  行军司马:开元前与副使地位相当,属武职军官,中唐后演变为文职官员,地位略次于副使。其职责为“掌弼戎政,居则习蒐狩,战则申法令。凡器械粮草,皆得专之。”
  判官:负责藩镇仓、兵、骑、胄四曹事,地位次于副使和行军司马,是他们底下具体做事的人。考虑到中晚唐时期有的采访使、防御使幕府内并未设副使和司马,“判官尽总府事”,所以这其实是一个关键的实权位置。
  掌书记:掌表笺书翰,为府主之喉舌。掌书记源自古时的记室,初唐时叫记室参军,后称为管记,后来逐渐演变为掌书记、掌管书记,职责是:“掌朝觐、聘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号令、升绌之文”。简单点说,就是藩镇节帅的笔杆子,帮大帅起草奏折、军令及其他各种文章,同时负责人员招聘、慰问、抚恤、祭祀、朝觐之类的事情,要求是文笔好。中晚唐时,大一点的藩镇都喜欢找进士来担任此职,甚至到了晚唐时,因为京官俸禄低,家庭负担重导致生活困难的缘故,很多科举名次靠前的人都去河东、淮南、剑南等名镇做掌书记,因为人家待遇好。
  推官:掌推勾狱讼,理军讼,其实就是负责司法方面的工作。比如有军官对上级处罚不满的话,可以上诉到推官这里裁决,民间诉讼推官也能干预,权责不小。
  巡官:巡查镇内各项事务,中唐后始设此职,比如某巡官巡查镇内屯田事务进展,负有监察之责。
  馆驿巡官:字面理解即可。
  衙推:这个职务职责不太清楚,《通典》中没有记载,但中唐以后出现过,惜也只有只言片语,无法窥其全貌。
  同副使:散职,无固定职责,有事时上级临时指派。
  孔目官:“一孔一目,皆须经其手也”,主要侧重于财计出纳,同时负责公文收发,是判官的下属,吏职。
  府院法直官:职责不详。
  要籍:节帅亲近职务,主要负责财计方面的工作,是孔目官上级。
  逐要:职责不详。
  驱使官:无具体职责,吏职,人数也不固定,有事时临时分派,你可以理解为后世警察身边的辅警,级别比同副使低,人家好歹是官,有编制。基本上,所有官都可以差遣“驱使官”。
  随军要籍:无定职,临时差遣勾当职事。根据历史记载,他们一般随军工作,四人职责不同,有代表节帅出使的,从事的是外交工作;有“从事耳目”的,即到某地调查刺探当地情报的;有调查军队情况的,比如《旧唐书》《解琬传》中就记载他曾派随军要籍到某部核查军士人数,杜绝吃空饷。
  中唐以后,随军要籍这个职务逐渐演变为“随军”、“随使”之类的称呼,是比较亲近主帅的职务,但级别并不高。
  除此之外,幕府还经常临时招募大量傔人(大使傔、副使傔)、别奏之类的吏职人员,他们和前面提到的驱使官一样,属于供军将和文职官员使唤的杂役,人数不固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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