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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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墨以前来找姜其昀都是在白天,还从来没有见过晚上的姜家。
  白天的姜家好像也不过是房子比别人家多些、大些,树也比别人家多些、大些,第一回来固然要惊叹一下“老天爷盖这么些屋子得多少钱”,可除了“有钱”两个字,并没有其他感受。
  但到了晚上,这片巨大的宅院灯火通明,屋宇连绵,笙歌依依,和着说不出的香气随风飘来,元墨恍惚觉得自己行走在天仙宝境之中,终于隐隐约约地明白,这可不是有钱便行的。
  好心的小伙子只能将她送到二门,二门内便换了小厮接应,小伙子临去时有点依依不舍,欲言又止。
  于是元墨赶紧加快脚步,趁他开口问她名字之前进了二门。
  小厮带着元墨七绕八绕,又在一道门口将元墨交给一位老嬷嬷,这位老嬷嬷终于将元墨带到了一间厢房前。
  离厢房不远处就是花厅,阵阵乐声正是从花厅传来,看来正是觥斛交错,酒宴正酣,阿九成为花魁之后一战成名之地,便是那花厅了。
  老嬷嬷临走时交代:“不可胡乱走动,到时自会有人来唤你们。”
  元墨乖乖答应,忙不迭推开房门。
  房内点着一盏灯。
  她的阿九,坐在灯下,发丝如水,衣上一尘不染,面覆轻纱,一手支颐,仿佛百无聊赖,又仿佛厌倦一切。
  听得门响,微微转过眼来,瞳仁里清晰地映出元墨的模样。
  家丁外袍底下隐约可见残破的霞衣,手腕上有瘀青,脖子上有血痕。
  选中元墨为替身,身量和眼睛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元墨有身手。
  因为一旦坐上那架花车,便很难全身而退。
  如今这样狼狈,可见吃了不少苦头。
  可是,笑容却如此灿烂,灿烂得,仿佛要压倒灯光。
  “我还担心你在路上遇到麻烦,看来很顺当啊。”元墨把阿九上下打量,十分满意。
  “搭古清的马车。”阿九也同样打量元墨,“你怎么来了?”
  “这可是你第一次上人家门,我身为坊主,当然要陪着你。”元墨把琴搁在桌上,“呐,还有你的琴。”
  折腾这半日,她口干舌燥,看见桌上的茶壶,也不用杯子,拎起来就长灌一气。
  灯光明晃晃地照出她脖子上的红痕,昭示她方才离死亡有多近。
  阿九站了起来。
  元墨连忙放下茶壶:“你要喝?”
  糟,阿九一向不和人共饮,连吃饭都是独自一人,自己喝过的茶壶,阿九自然是不会再喝了。
  还是去问下人再要一壶吧。
  “等等啊,我去——”
  元墨的话没有说完,阿九伸手起了她的下巴,手指缓缓从那道红痕边抚过,低声问:“疼吗?”
  阿九的手指凉凉的,抚得极慢,极轻,好像生怕多用一丝力便会弄疼她似的。
  元墨笑:“开始有点疼,现在早不疼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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