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沉重的真相(完)(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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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近半个月的时间,辜年允才再一次收到法院开庭通知。
  这段时间,不止东方司琪掌握到很多有用的线索,检警那边关于毒品的事也大有斩获。
  而且在法院决定开庭时间之前,她还做了一件事──向法院提出将郭孟瑜列为出庭证人,为辜年允做证。
  郭孟瑜对此倒是欣然同意,让东方司琪意外又高兴。
  开庭当天,她刻意时间算的刚刚好,没有留时间和当事人以及证人见个面之类的,因为和辜年允早就把一切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套好了,书状也早已拟好,而郭孟瑜,她可没打算和他套什么招,还等着让他大吃一惊呢!
  徵信社那边调查郭孟瑜的结果已经出来了。
  没有段祈睿替她跑腿,这半个月东方司琪所有大小事都得自己亲自办理,还好有沉芳华派人暗中保护,她才可以没有顾虑的出门。在这点上,不得不对沉芳华存有感激。
  等事情结束,再好好登门道谢吧!
  只是……要不要询问段祈睿的近况呢?她还是很挣扎。直到现在,她仍旧怀念和他相处那短短一个多星期的时光,有时,甚至妄想着其实他一直在身边保护着自己,只是没露面而已。
  开庭前十分鐘,她进入地方法院。前五分鐘,走入法庭就定位,起诉辜年允的检察官也已经到了,在她进来之后,对她点了下头。
  东方司琪盘算了一下自己这边的证人,除了郭孟瑜外,还有「爱琴海钢琴酒吧」的老闆,和命案当天的两名服务生。在心底想了一遍待会的答辩,时间就已经到了。
  准备程序结束后,东方司琪递上书状,接着,受命法官询问被告认罪或是答辩。辜年允自认无罪,当然是选择答辩的,所以就是东方司琪上场的时候了。
  东方司琪陈述完辩护意旨,就等着法官讯问被告或提请讯问证人。
  由于开庭前她早就和检警双方提出过不少对这案情证据的疑问,所以检察官在法庭上只是做足程序上该做的事而已,并没有提出特别的意见。
  周家那边的证人有两位──陈东太和「葳格汽车旅馆」案发当天大夜班的柜台服务员。
  陈东太被带至证人席上,被询问时说道:「十二月二十七日零晨三点多,我因为接到儿子的电话说孙子哭闹不休,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我开车带内人前往儿子住处,在快抵达时,因红绿灯的原故,注意到停在前面的车有些眼熟,一看车牌才知道是环球电信辜总裁的座车,因为是认识的人,所以难免好奇多看几眼,然后看见辜总的座车转进『葳格汽车旅馆』,当时时间大约四点半。」
  陈东太说完,检察官没有多做提问,东方司琪只问了一句:「你可有看到当时车上开车和乘坐的有哪些人?」
  「没有。」陈东太如实回答。
  「庭上,我没问题了。」东方司琪微笑的对法官说道。
  接着被提问的对象是「葳格汽车旅馆」当天大夜班的柜台服务员。检察官请他详述当天辜年允座车进入时间、离开时间,车内人数和司机长相。
  服务人员说道:「在询问房型和收钱时,我看到有两人坐在后座,但脸看不清楚,开车的是一个年轻人,长的……很粗獷,有点像流氓,大约在四点半进入,快五点时司机开车出来,说晚点会再来接他老闆,门卡在房内。我确认过房内有人就让他离开了。」
  「上月底平和一分局警方传讯你时,曾经让你形容过该名司机长相,并用电脑製图画下画像,你看是不是这张?」检察官从桌上拿起一张捲起来的图纸、摊开,放到他面前。
  「没错,就是这个人。」服务员仔细看了一下确认道。
  「请你再仔细确认,这画像中的人和这张照片上的人,是不是同一人。」检察官又拿出一张照片,将照片和画像并排的拿着给他看。
  东方司琪看画像时就觉得那人很眼熟,此刻看到照片,才赫然想到他就是第一次在事务所楼下胁持她,第二次在新民桥下意图杀她的檳榔男!
  那服务员在照片和画像间来回看了几眼,大声说道:「没错、没错,当天在车内的司机就是这个人。」
  检察官没再继续问题,而是将画相和照片,以及照片中人在警局做的笔录呈交庭上,然后对法官说道:「警方调阅过『葳格汽车旅馆』的监视录影带,确定被告辜年允的座车,车号kk-xxxx确实在案发当天凌晨四点半进入旅馆,接近五点时,该车驶离旅馆,之后便没再回去旅馆过,直到警方前往搜查出沾有辜年允精液的保险套,以及在枕上发现周郁芬的头发,就法医勘验结果,周郁芬在死前确实曾与人性交,而死因则是遭外物闷压口鼻窒息而死,由目前所有的人证、物证,都指向被告辜年允为杀害周郁芬之疑犯。」
  听到检察官仍用疑犯两个字来形容,而不是直接指称辜年允就是杀人兇手,东方司琪相当高兴。
  法官沉静听着,一面低头看着那些笔录资料,好半晌才抬头问东方司琪是否有问题。
  东方司琪听完检察官的陈述,表示没有问题,她不知道要问这名服务人员什么,因为她认为重点根本不在汽车旅馆,而检察官说的也不足以证明辜年允就是兇手,只能说辜年允「或许」真的和周郁芬发生过性关係而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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