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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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朋狗友什么的,可不就是用来坑的吗?有坑一定要哄他跳,没坑也要挖个坑出来哄他跳!
  徐昭明不疑有他,只觉得自己总算也参与进大伙的办杂志计划之中了,开开心心地听盛景意继续往下聊,时不时努力插几句话表达自己的见解。
  三人边说边聊,一路聊回了千金楼。
  饭点将至,秦淮河畔这种风流之地也无法免俗地飘出了阵阵食物香气。
  客人在该吃饭的时候来了,那肯定让客人饿着肚子离开,盛景意邀请徐昭明两人留下用饭。
  徐昭明和寇承平来千金楼的次数不少,却还是头一回被留饭,饭菜上桌之后一闻着那香味,肚子顿时不由咕噜咕噜地叫唤起来。
  寇承平看到端上来的主菜,有点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
  今天的主菜是酒糟猪蹄爪。
  时人吃海味时便经常用酒糟腌制去腥去腻,猪蹄也是一个理,腌制后的猪蹄吃着鲜香可口,丝毫不见原来的油腻,许多人能一口气吃三五个!
  吃食这方面,盛景意舌头厉害,一尝就知道用了什么料、可以怎么改进,不过要她自己动手的话,她却是不太擅长的,一来现在用的炉灶都是土灶头,她掌控不好火候;二来哪怕从前有现代厨房在,她也没什么机会动手。
  她是个理论强者!
  这道酒糟猪蹄爪便是盛景意撺掇掌厨改良过的,一大早厨下便开始忙活,到中午才能捧上桌吃。
  配菜还有凉拌蒌蒿和其他几种小菜,有荤有素,摆上桌瞧着倒也还算丰盛。
  眼看就要入夏了,日头逐渐毒辣起来,再过些日子便吃不着蒌蒿了,最近千金楼便多吃了几回。
  今天的蒌蒿十分新鲜,瞧着绿莹莹的,还带着诱人的蒌蒿香味,吃了咸鲜浓郁的酒糟猪蹄,再吃一筷子凉拌蒌蒿过过嘴,感觉自己还可以再吃一轮!
  可是,这玩意香是香,他们几个坐一起啃猪蹄是不是不太雅观?
  寇承平瞅了盛景意一眼,那眼神的意思是“你是不是疯了”。
  好歹他也是风度翩翩美少年,走到外面会让不少女孩子暗暗倾心的那种,怎么能在人前啃猪蹄!
  盛景意热情地给他们介绍:“这酒糟猪蹄是去了骨的,先炖得皮肉软糯,再用酒糟腌上半天才能上桌,我可喜欢吃了!”
  最近盛景意终于摆脱了前世严格的节食瘦身,饭量逐渐正常,对食物的热情也越来越高,时常跑去和掌厨交流自己发现的改良方法。
  掌厨现在看她的眼神越来越炙热,盛景意要不是千金楼的“小当家”,估计掌厨都要收她为关门弟子,把毕生厨艺传授给她了!
  盛景意不仅介绍得热情,动起筷子来也不含糊,介绍完酒糟猪蹄后便给自己夹了一块,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长得好看的人不管吃什么都可爱,这会儿盛景意开开心心地咬了口酒糟猪蹄,还不忘笑眉弯弯地和徐昭明两人夸一句:“爽口弹牙,真的好好吃啊!”
  寇承平和徐昭明本来就满肚子馋虫,见盛景意带头吃了起来,也顾不得什么雅观不雅观,齐齐把筷子伸向那盘酒糟猪蹄。
  一口咬下去之后,两个人都被那软糯清爽的口感征服了,风卷残云般解决完手上那块,开始了残酷的猪蹄争夺战。
  面子算什么,先把好吃的抢完再说!
  等两个人扫光了一桌子菜,瞥见盛景意斯斯文文地在一边喝茶,不由有些不好意思。
  寇承平夸道:“别家也有酒糟猪蹄,却没有你们这儿的好吃。”
  江南两路不是临江就是靠海,水网密布,水产自然也丰富得很,酒糟菜算是江南一带的特色菜了,不管是临京那边还是金陵这边都不少见。寇承平这句夸是真心的,他也吃过不少酒糟菜,感觉味道没千金楼这儿的好!
  盛景意应道:“那往后我们的花船再开业,倒是可以做酒菜生意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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