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起始(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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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路边的路基上,旁边经过的车辆溅起水花,泥泞打湿了卡洛斯的裤脚。
  不知走了多久,天边雷声渐渐响起,白色的毛衣湿漉漉的,怀中签着作者名字的新书也浸了水,边边角角糊在一起。
  一辆出租在他身后放慢了速度,“滴滴滴”的喇叭声惊醒了他。
  出租车司机摇下玻璃,在里面喊他:“小伙子,要去哪里啊?我送送你,雨一会儿下大了,上车吧。”
  卡洛斯眼眶微红的望向他,终于停下了脚步,低头望着湿漉漉的自己,抬头望向出租车干净的座椅,摇头拒绝对方的好意。
  “没事,上来吧,免费帮我洗洗坐垫。人啊,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没什么大不了的。上来吧,你还是个孩子呢。”络腮胡的大叔笑呵呵的说着,停下车,探过身给他打开副驾驶的门。
  卡洛斯犹豫一下,抱着书弯腰坐上副驾驶。
  “谢谢。”他礼貌的道谢,嗓音嘶哑而干涩。
  “想去哪里啊?雨天没生意,你随便哪儿,我都有时间带你去。”大叔大着嗓子说,穿着一身灰绿色的格子衫,棕色的卷发,还有有些晒伤泛红的脸颊,看起来就是一个乐观的人。
  卡洛斯望着前方摆来摆去的雨刷,窗玻璃上雨水不停地落着,又被雨刷刷去,周而复始。
  他张张口,闭上眼,低哑着嗓子报了一个地址——
  他曾经的家。
  橘黄色的出租车穿过下着雨的街道,车窗内,司机瞥了眼神色空茫的少年,感觉他悲伤得像是被整个世界抛弃。
  大叔一路上都在开解卡洛斯,无非是一些老生常谈的劝解,卡洛斯恍惚的回应着,心里却没有被开解半分。
  纤细的手指抚过书上晕开的笔迹,毛毛的触感落在指尖。
  脑海中不禁浮现出曾经罗西手把手教他写花体字的场景,字迹那么熟悉,而那如父如亲,将他从地狱拯救上来的英雄却再也不记得他了。
  如果这个世界上不再有人记得他,是不是说他哪怕有一天死去了,也没有人会记得他。他的肉体会被烧成一捧灰尘,放在骨灰盒里,然后放进“无名氏”的柜子里?
  卡洛斯摩挲着书脊,又在心中否决——若他要死了,他会到一个所有人都找不到他的地方,会到时间与空间都不存在的地方,静静地死去,静静地腐烂……
  他宁愿他无人知晓,也不愿自己的身上被刻上“无名氏”这样可笑的名字,那是对他一生的否定。
  橘黄色的出租车渐渐减速,停在了一个带着院落的庭院门口。
  别墅中,衣香鬓影,酒会上穿着礼服的男男女女端着酒杯言笑晏晏。
  卡洛斯伸手打开车门,步到围栏外,心情如此刻的天气越发阴沉。
  雨下得越来越大了。
  越过围栏,他的目光落在庭院的一角,他曾经在那里种了一圃玫瑰,欧文哥哥给他搭了一个秋千,在他抑郁的时候天天哄着他玩,他们一起养了一只叫“球球”的小哈士奇,一起第一次给“球球”搭了个丑丑的家,旁边的石子路因为他下雨天磕了一跌被换成了木板路,门口他挂了一只白色的贝壳风铃,窗边被他用小刀刻了小猫小狗……
  然而,现在什么都没有!
  没有开得绚丽的红玫瑰,没有满载笑语的秋千,没有丑丑的狗窝,也没有那个蹦蹦跳跳、整天傻乎乎的球球……
  石子路上雨水积聚,精致的别墅上没有可笑幼稚的涂鸦,别墅内,衣香鬓影,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笑意。
  虚伪的笑意,像一张张一摸一样的面具!
  酒会中,珍妮姑姑被众星捧月般围在中间,欧文堂哥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端着酒杯,一副斯文败类的模样。
  没有人记得他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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