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眼睛转了一下,秦绪往前凑了一步:“阿姊,朝堂安稳竟是你心中所想?”
  “与其说是心中所想,不如说是将行之路。”卫蔷看向窗外,正午之时,晴光洒地。
  “可阿姊一回京就先砍了寒门一刀,如今后党退步,世家张狂……”说到一半,秦绪自己停了下来,他手里的扇子几乎要扇得他着凉了,“阿姊,难道你还要对付世家?”
  “对付?我此次来洛阳不是要对付世家,我也无意对付寒门。”
  秦绪眨了眨眼,几乎想要看向墙上挂的那把刀,定远公一刀吓郑裘之事,他也是如雷贯耳的。
  无意对付世家,也无意对付寒门,待阿姊真正要对付什么,便是要用那把刀见血吗?
  那阿姊如今让寒门退避世家逢迎又算什么呢?猛虎初到,声震山林?
  卫蔷看了他一眼,道:“你写文章,是为磨墨?为提笔?为写出一手好字?”
  “磨墨提笔写字自然是为了写文章……”秦绪也算灵巧,明白了她的意思,“阿姊之意是你心中有想成之大事,所以不管如今做了什么,都是为那大事而做?”
  卫蔷却没答他此问,而是说:“想不想随我去北疆?”
  秦绪也不追问,扇了两下扇子回复了一贯纨绔做派,他用会被自己祖父逼着抄十遍《礼记》的语气说:
  “我去了北疆,阿姊能找百十个如卫郎将这般的人物让我写在话本里吗?”
  说完,他自己先笑了。
  他笑,卫蔷也笑,笑完之后说:“想要找什么样的人,你自己去结交,北疆没一个闲人,我哪能给你找百十个人过来?”
  一收扇子,秦绪的心中多了几分好奇,他说:“那阿姊让我去北疆做何事啊?”
  “书吏吧,你文辞清楚,下笔流畅,笔迹也端正,当书吏很合适。”
  秦小公子呆住了。
  他看看自己练了十年柳体的手,又看看等着他去回复书信的纸笔,表情渐渐委屈了起来。
  “书吏?我?阿姊,你三番两次让我去北疆,竟是只想让我当个书吏?”
  卫蔷的语气倒是十分理所当然:“从书吏做起,勤恳一些,熬个三年五载能做县官,要是在实务上有一技之长,进了部司,也能做到部司主官。”
  似乎并无不妥。
  秦绪呆愣愣坐在书案之前,拿起笔才发现墨池已经干了,又去磨墨。
  拿起墨条,他想起了阿姊之前的话,不禁有些难过地说道:
  “阿姊,你要我去北疆,也只是想要个能用的人而已,至于这人是不是秦绪,是不是你阿弟,无关紧要,我说的可对?”
  窗外微风掠动了卫蔷的发丝,她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
  “你也不必妄自菲薄,我想要你去北疆,是因为你恃才而不恃家世,重人而不重衣冠,这二者已经极是难得了。”
  秦绪起笔开始写卫蔷给陈伯横的回信,这一日余下的时辰里,他脑中罕见地淡去了那些风花雪月。
  夜晚,他回到院中,透过树影看向北天。
  “恃才而不恃家世,重人而不重衣冠,北疆,竟是如此一个狂徒云集之地?”
  ※※※※※※※※※※※※※※※※※※※※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