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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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杏花前世练过毛笔字, 不过时间久了也就放了,现在重拾毛笔字, 断断续续写了一阵子,倒是勉强能看。
  林杏花觉得只是勉强能看, 可对于三妞来说,便觉得她娘亲未免也太厉害了吧, 毛笔字都写得这么好看, 时不时缠着林杏花教她写毛笔字, 母女俩的业余生活勉强算是充实。
  这日林杏花看着三妞写了两张毛笔字,她在镇上买菜时偶然认识的宋寡妇突然挎着篮子上门。
  林杏花让宋寡妇先在堂屋坐下, 自己去厨房给宋寡妇倒杯水。
  宋寡妇一边用汗巾擦汗, 一边打量林杏花的住处, 虽说这处只是临时赁的, 可是院子被打扫得干干净净, 家具也被擦得一尘不染,可见林杏花是个讲究的妇人。
  宋寡妇目光最后落在伏在方桌的三妞身上, 她见三妞拿着毛笔写字, 一板一眼还真有两分样子, 心中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后朝三妞笑得亲切,“你就是三妞了吧?哟,这么小就会写字啦,真是厉害!”
  三妞放下笔,好奇地望着宋寡妇,“婶子,你怎么知道我是三妞的,我们之前都没见过哩?”
  宋寡妇见三妞不怕人,笑意更盛,道:“你没见过我,但是我听你大姐说过你,她说自己三妹最喜欢看书,脑子还很聪明,是也不是?”
  三妞被长辈这般夸,眼睛亮晶晶的,“婶子,你跟我大姐认识呀?”
  宋寡妇笑呵呵的,“我家就在方大厨家隔壁不远,下次你跟你娘去接大妞,可以顺便去我家玩啊!”
  一大一小正说着话,林杏花端着茶水过来了,“宋大姐,你喝水。”
  宋寡妇笑眯眯地接过,看起来和善又亲切,“杏花啊,今儿个我不请自来唐突了,你不会怪我吧?”
  林杏花笑着摇头,“宋大姐,你今日怎么过来了?”
  宋寡妇喝了口水,不紧不慢道:“嗨,我是买菜经过这边,之前听大妞说你家住在这边,上次买菜你帮了我,我还没跟你道谢呢!”
  林杏花摆手,“宋大姐,这点小事算什么,你也太客气了!”
  宋寡妇所说的帮忙不过是买菜时林杏花捡到她的钱袋子并还给人家这种小事,要说宋寡妇为了这种小事专门上门,林杏花自是不信的。
  两人东拉西扯聊了一会儿,宋寡妇佯装随口一问道:“杏花,你家大妞今年十四岁了,也到了嫁人的年纪,不知她可曾婚配?”
  原来在这儿等着她呢!不过林杏花心中松了松,有人看上自家闺女,做母亲的自然不会排斥。
  不过林杏花心中怀疑大妞对赵冬阳有好感,而且她不想这么早把大妞嫁出去,便道:“大妞未曾婚配,不过大妞才过十四生辰没多久,我还不想这么快将她嫁人呢。”
  宋寡妇一听大妞未曾婚配,心里便松了一半,重新挂着和善的笑,语重心长道:“杏花啊,女儿家十三岁嫁人的比比皆是,十四岁也不小啦!”
  她一边说一边观察林杏花的神情,见林杏花脸上有笑,实则不为所动的样子,便知林杏花是真的不想这么早将大妞嫁出去,但是宋寡妇是真的挺想大妞做自己儿媳的。
  宋寡妇在二十多岁时就守了寡,独自抚养一儿一女,个性肯定不能软和。不过可能是宋寡妇个性强势的愿意,导致她儿子个性有些软,宋寡妇就想着给儿子找个有主意的媳妇儿。
  她家和方大厨家住得不远,经常互相串门,一来二去便看上大妞了。加上林杏花家能跟方大厨攀上关系,可见并不是普通的乡下人,而且她原本就对林杏花心存好感,所以就更想结这门亲了!
  宋寡妇是个有眼力见的,她见林杏花脸上带着笑,眼神却很坚持,话音一转,又道:“我知道,当娘的含辛茹苦将闺女养大,不舍得也正常。不过你给大妞先定下亲事,等等再成亲不也成么,你说呢?”
  林杏花点头,随即笑道:“宋大姐说的也有道理,不过大妞大了,这孩子是个有主意的,这事我得跟她商量。而且呢,缘分这东西咱们说不好,也急不得。”
  宋寡妇在家从来说一不二,见林杏花连女儿的婚事都犹犹豫豫的,又像是推诿,当即有些不太高兴,不过她并未表现在脸上,心想这事还得徐徐图之,转而另起话头,跟林杏花聊起其他事去了。
  送走宋寡妇没多久,转眼又到做午饭的时间,这时早上传话的小厮又来了,说是他主子请林杏花中午去陆府吃饭。林杏花没多想,到了时间便带着三妞进了陆府。
  不用小厮引路,林杏花轻车熟路来到陆府饭厅,没想圆桌上坐了一个熟人,正是上次被林杏花打屁股的王茹茵。
  王茹茵旁边还坐了一个年轻男人,十八九岁的样子,长得不错,眉眼之间跟陆郁北有几分相似,嘴角挂着似有若无的笑意,不过神情总带着三分倨傲。
  王茹茵看到林杏花脸色一僵,如同见了鬼一般,她二表哥拒绝自己,转头却要娶这个粗鄙村妇,莫不是她二表哥有眼疾?又或者被人下了降头,脑子坏掉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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