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9)(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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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拼了命地想跑,把地形利用到了极致,单单是这几条小巷就能绕出花来。身上更是与方才一身褴褛的打扮截然不同,短短时间已经是遍体绫罗,满面红妆。
  竟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
  可这美人再美,小和尚与叶孤城也没有欣赏的心思,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没有比公孙大娘更贴切的了。其他人杀人,无非是为名为利,或是报仇雪恨。
  但她杀人,从来不为什么,只是因为她想而已!
  死在她手上的人什么样的都有,行商归来的男人,做工回家的女人,攒了许久零花钱只为了一口零嘴的小孩子,拿出棺材本为了哄孩子高兴的老人什么人她都杀,只要杀人她就高兴。
  这样的人小和尚看一眼都想吐,更何况欣赏她无用的璀璨皮囊。
  若是陆小凤在这,恐怕还会心软几分。但可惜今日这两个人,就不懂怜香惜玉几个字怎么写!
  恶人就是恶人,难道因为她长得好看就不是作恶了么?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小和尚毫无怜悯之意,见她似乎终于想拼个鱼死网破,正好合了他的想法,当即倒提禅杖堵在巷子口,正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叶孤城悄无声息站在屋脊上,似乎并不打算出手,但他站位极为讲究,不论公孙大娘想从哪里逃走都能第一时间拦截。
  公孙大娘根本不想和小和尚交手,她只想尽快逃离这个充满死亡气息的地方,哪怕迫不得已刀兵相见,她也是想跑的。
  可惜没有人给她这个机会。
  所以她也不再想着跑了,未战先怯是武者大忌,她自然不会犯。
  再难缠的对手也不会有她难缠,她身上的衣服比朝霞还要灿烂,她的美貌比一切金银珠宝还要耀眼。她握着双剑旋转起来时,比最繁复精巧的舞蹈都要光彩夺目。
  她的剑就藏在这一片霞光中,可你只能看到周围旋转着的斑斓色彩,哪里还能看得到她的剑?
  叶孤城眼睛发亮。公孙大娘用的也是剑,两把小巧的短剑,剑柄上还绑着红绸。她的剑与任何人的剑都不同,带着舞蹈的韵律与美感,又不失速度与力量。
  她在用美杀人。
  可那有又什么用呢?最欣赏不了这种美的人就站在她前面,手里提着一把不知道传了多久的破禅杖,底儿上的漆都已经蹭掉了。他就那么挥舞着破禅杖,用着最土最不好看的招式,把她敲了个头破血流。
  公孙大娘不,应该说红鞋子的首领公孙兰,捂着头上不停涌着鲜血的伤口,柔弱得像风雨中飘摇的花苞。
  她是个很会审时度势的女人。
  示敌以弱并不丢人,只要能够达成目的什么手段都无所谓,摆出这样一幅姿态让人可怜简直是最不费力气的方式。
  不知道我哪里碍了两位的眼,对我一个小女子下这样狠的手。公孙兰声音如同黄鹂般清脆,含着让人忍不住心疼的委屈。
  不论她多么楚楚可怜都无济于事,再怎么可怜能比那些无辜丧命的人更可怜?小和尚一眼都懒得多看,更别说再跟她掰扯为什么要打她这件事。
  正好碰见就打了,难不成还要挑日子?
  小和尚拿出随身携带的绳子,捆人业务越发熟练。为了防止她逃脱,小和尚特意用了专门学来捆猪的绳结,越挣扎捆得越紧,除了有些不太好看以外没有任何缺点。
  公孙兰被这么对待,哪还能有好颜色!但任凭她怎么挣扎咒骂也没有用,如果还能让她逃脱,那才真是辜负了小和尚的名声。
  虽然如此,但公孙兰心中也远没有表现出来这么浮躁。她最清楚不过,除非现在就把她杀了,或者他们两个能日夜不停地看守着她,否则只要稍微有个空隙她就能逃脱!到时候山高水长,且等着吧!
  人是抓到了,该怎么处理呀?小和尚也是为难。
  杀是不可能杀的,和尚可不能杀生!而且就这么给她一个痛快,反而是便宜了她。放更是不能放,至于交给官府关起来第二天不死个血流成河都算公孙兰心善!
  叶孤城无所谓: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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