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5 章(7 / 7)
唐湖毕竟是前辈,便做出表率作用,拉着茂茂合唱《we both reached for the gun》。
这是《芝加哥》里最有讽刺意味的一幕唱段,由‘律师’领唱,她说完几句台词跟着哼哼几句就行。
‘洛克茜’将身家性命交付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彻底成为‘比利’掌心的提线木偶,这段表演也极具人偶戏风格,‘洛克茜’被律师提在怀里,依照操纵人的意愿抬手摆腿,张嘴的是她,而回答问题的则是‘律师比利’,两人将事情推到被杀害的情夫身上,把冲动杀人解释成她和情夫同时伸手拿枪,只不过自己动作快,抢先杀人保住性命。
如果打个方便理解的比喻,便是两人对唱双簧。
唐湖在上大学时逐帧分析过这部戏,对‘洛克茜’的几首歌烂熟于心,等摄像机架好后开始试演。
“各位媒体代表,大家今天愿意来到这里,我真的感到十分荣幸……我觉得你们肯定特别想问,我究竟是怎么杀了那个王八蛋的?”
唐湖低下头,明媚双眸微微上挑,望向面前的空气,视线却炯炯有神,仿佛面前真的有一大群正在挖掘杀人事件的疯狂记者。
策划人将原作剧本修改得更符合华夏人口语表达习惯,不强求两位艺人全程用英文对戏,接下来便进入原声唱段,被律师操纵的‘洛克茜’和记者一问一答,交代案发经过。
——‘你来自哪里?’
“密西西比。”
——‘那你的父母呢?’
“非常富有。”
严格来说,这两句唱词该由律师开头,但她觉得自己先领唱两句最好,不然整段都是茂茂在出力,自己靠划水过关不太合适。
茂茂原本在旁边眨巴着眼睛安静细听,待她唱到第三句时突然开口打断:“不行不行,唱歌要用丹田。”
“……我用了啊。”
唐湖开口没几句就被打断,下句唱段生生憋回肚子里。
演员同样要练习发音,但不会像歌手那样一味追求气息平稳,不然观众听起来会缺少真实感,如同抬着咏叹调念台词,所以她昨晚结合台词和唱功来尝试,自认为还不错。
“你用的不够。”
茂茂比划一圈,不敢把手放在她身上,只得按在自己小腹相同的位置使劲:“这里,对,就是这里,一定要绷紧,我刚才听出你刻意压抑了换气声,是担心观众会听见吗?其实没必要的,能打动人的演唱即使听见换气声也无所谓,但你压抑换气就会导致肺供氧不足。必须把每口气吸到位,不然配合上肢体表演你的声音就会变小。”
“啊……”
唐湖这才意识到《芝加哥》是歌舞剧,光唱准调子不行,还得在载歌载舞下保持音量稳定。
茂茂同学见她从自己的专长开始排练,感激之余,话愈发多起来,从基础发音到换气节奏教过一遍,为唐湖示范起这首《we both reached for the gun》,不愧为专业歌手,声音几乎达到原版水平。
一首唱完,又忍不住小小炫耀:“唐老师你知道吗,不同品牌的手机拨号声也不一样,我听一个音就能听出来是哪部手机的哪个数字。”
他有着跟长相截然相反的低沉金嗓子,发声效果简直自带3d混响,虽然不擅长特别高的音域,但从低音唱到中高音时可以达到极其完美的圆润过渡,捏的女性假音甚至比原版更流畅悦耳。
唐湖听得很内伤。
——怎么还吹起自己的绝对音感来了?当她没有吗!
哦,她好像还真没有。
然而一上午歌唱节奏顺利,到下午的表演时间,拥有绝对音感的小同学很快蔫巴了。
茂茂不畏惧舞台,却和所有非表演专业者一样,害怕在镜头前有意识地动来动去,哪怕硬着头皮带入角色,看起来仍比‘洛克茜’更像木偶。
他长着一副圆圆眼睛圆圆脸蛋的模样,再配上两个深酒窝,乍看上去脖子以上分布着五个圈圈,只想让人喜迎奥运,哪儿顾得上沉溺于资本主义世界的空虚浮华。 ↑返回顶部↑
这是《芝加哥》里最有讽刺意味的一幕唱段,由‘律师’领唱,她说完几句台词跟着哼哼几句就行。
‘洛克茜’将身家性命交付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彻底成为‘比利’掌心的提线木偶,这段表演也极具人偶戏风格,‘洛克茜’被律师提在怀里,依照操纵人的意愿抬手摆腿,张嘴的是她,而回答问题的则是‘律师比利’,两人将事情推到被杀害的情夫身上,把冲动杀人解释成她和情夫同时伸手拿枪,只不过自己动作快,抢先杀人保住性命。
如果打个方便理解的比喻,便是两人对唱双簧。
唐湖在上大学时逐帧分析过这部戏,对‘洛克茜’的几首歌烂熟于心,等摄像机架好后开始试演。
“各位媒体代表,大家今天愿意来到这里,我真的感到十分荣幸……我觉得你们肯定特别想问,我究竟是怎么杀了那个王八蛋的?”
唐湖低下头,明媚双眸微微上挑,望向面前的空气,视线却炯炯有神,仿佛面前真的有一大群正在挖掘杀人事件的疯狂记者。
策划人将原作剧本修改得更符合华夏人口语表达习惯,不强求两位艺人全程用英文对戏,接下来便进入原声唱段,被律师操纵的‘洛克茜’和记者一问一答,交代案发经过。
——‘你来自哪里?’
“密西西比。”
——‘那你的父母呢?’
“非常富有。”
严格来说,这两句唱词该由律师开头,但她觉得自己先领唱两句最好,不然整段都是茂茂在出力,自己靠划水过关不太合适。
茂茂原本在旁边眨巴着眼睛安静细听,待她唱到第三句时突然开口打断:“不行不行,唱歌要用丹田。”
“……我用了啊。”
唐湖开口没几句就被打断,下句唱段生生憋回肚子里。
演员同样要练习发音,但不会像歌手那样一味追求气息平稳,不然观众听起来会缺少真实感,如同抬着咏叹调念台词,所以她昨晚结合台词和唱功来尝试,自认为还不错。
“你用的不够。”
茂茂比划一圈,不敢把手放在她身上,只得按在自己小腹相同的位置使劲:“这里,对,就是这里,一定要绷紧,我刚才听出你刻意压抑了换气声,是担心观众会听见吗?其实没必要的,能打动人的演唱即使听见换气声也无所谓,但你压抑换气就会导致肺供氧不足。必须把每口气吸到位,不然配合上肢体表演你的声音就会变小。”
“啊……”
唐湖这才意识到《芝加哥》是歌舞剧,光唱准调子不行,还得在载歌载舞下保持音量稳定。
茂茂同学见她从自己的专长开始排练,感激之余,话愈发多起来,从基础发音到换气节奏教过一遍,为唐湖示范起这首《we both reached for the gun》,不愧为专业歌手,声音几乎达到原版水平。
一首唱完,又忍不住小小炫耀:“唐老师你知道吗,不同品牌的手机拨号声也不一样,我听一个音就能听出来是哪部手机的哪个数字。”
他有着跟长相截然相反的低沉金嗓子,发声效果简直自带3d混响,虽然不擅长特别高的音域,但从低音唱到中高音时可以达到极其完美的圆润过渡,捏的女性假音甚至比原版更流畅悦耳。
唐湖听得很内伤。
——怎么还吹起自己的绝对音感来了?当她没有吗!
哦,她好像还真没有。
然而一上午歌唱节奏顺利,到下午的表演时间,拥有绝对音感的小同学很快蔫巴了。
茂茂不畏惧舞台,却和所有非表演专业者一样,害怕在镜头前有意识地动来动去,哪怕硬着头皮带入角色,看起来仍比‘洛克茜’更像木偶。
他长着一副圆圆眼睛圆圆脸蛋的模样,再配上两个深酒窝,乍看上去脖子以上分布着五个圈圈,只想让人喜迎奥运,哪儿顾得上沉溺于资本主义世界的空虚浮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