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她的名字叫爱神(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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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外的景色疾驰而过,尽管机场离警察局不过三十公里,但这却是一条他已经有十多年没怎么走过的路。
  但在那之前,他是国际刑警组织最年轻的团队领导者。
  在全世界追踪极为危险的凶犯,曾经有过一个礼拜飞往八个城市,吃喝拉撒睡都在飞机上解决的生活。
  现在想想恍如隔世,而当时,真是如初生的豹子一般,骁勇无比。
  是怎么遇到爱神的呢?不需要细想,那一段记忆留在最刻骨铭心的地方。
  罗马。他和自己的团队追捕一个在高速公路周边随意射杀路人的变态凶犯,对方极为熟悉罗马的地形,玩命奔逃中只有涂根一人勉强能跟上,一直跟到大斗兽场。
  夜晚的斗兽场空无一人,黑洞洞如猛兽环伺,择人而噬,唯有远处的灯光带来昏暗的照明,涂根没有一秒钟的犹豫就追随凶犯进入,没料到对方杀了一个漂亮的回马枪,近距离埋伏在涂根的必经之地。
  二人交错之际,凶犯从涂根身侧突袭,连开了六枪。
  涂根反应极快,对方扳机未扣,他已经伸手挡住自己的要害,手掌被击穿,紧接着左胸中弹,刹那间倒地不起。
  黝黑中凶犯探出头来,面有得色,步步逼近,从容不迫地换弹夹。涂根仰面凝视他狰狞的神色,从不知自己离死亡会有如此之近。
  事到临头,他反而心情平静,想着这就是所谓的得其所哉。
  壮士马革裹尸死,将军难免阵上亡,只是手里还有一两个大案子明明已经有了眉目,这样撒手见不到结果,总是有几分不甘心。
  乌黑的枪膛抵上了他的前额,大限将至。
  凶犯想必看过不少黑帮电影,深谙要终结对手前千万不要啰啰唆唆误事的道理。
  涂根睁大了眼,他想看清对方的面孔,牢牢记住然后再上天堂——或者下地狱。
  作为一个有神论者,他的这一世和下一世之间,命运也许还会有许多纠葛。
  在那一瞬间,他忽然发现,眼帘中映入的似乎不仅仅是终结者本人。
  一张美艳绝伦的女子的脸孔,像幽灵一样出现在凶手的身后,肤色雪白,嘴唇殷红。
  涂根眨了好几次眼睛,确认这不是自己临终的幻觉。他目力出众,紧接着就看清了她全身其实倒吊在一根极细的丝线之上,双腿交叉,将身体牢牢固定,姿态优美从容。
  她有一双令人看过就无法遗忘的眼睛,似乎能一直看到人心的最深处。
  眼波在涂根脸上一转,随即露出一丝妩媚的笑容,然后她从夜色中伸出手,伸到凶犯的咽喉处,直到此刻,那人都不知自己身后有人。
  他也永远都想不到为什么自己身后会有人。
  因为他想都没来得及想,就翘了辫子。
  那双丝一般柔美的手,在一瞬间卡住了凶犯咽喉两侧的颈动脉,深深陷入,后者的身体剧烈颤抖了两下,就永远地安静了下来。
  当尸体沉重地跌落在地,她手指中弹出一条白色的丝巾,在空中伸展身体,并轻柔地擦拭着自己的手指。兵不血刃。
  然后这美艳的女子从空中跳舞般落下,足尖点地后第一句话是:“运气真好。”
  涂根本能地认为她在说自己,尽管左胸的血已经像个小型喷泉一样,他还是挣扎着想站起来,心里犹豫要不要说谢谢。
  这么古怪的救星,或者到底是不是救星都很难讲呢。
  但其实人家说的是地上死掉的那个。
  “我呀,很久没有亲自杀人了呢。这种锁喉法,死得毫无痛苦,又快又干净,哎哟,我一向只用来实行安乐死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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