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杜威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一)(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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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威番外: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都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大约我爸是个臭流氓,所以长大后的我就光荣地继承了他的衣钵,当起了街霸。学校里的老师头疼我,好学生们都害怕我讨厌我,只有那些和我一样不爱学习一天到晚做梦想当古惑仔的小子们喜欢跟在我屁股后头,队伍渐渐壮大,我成了小流氓头目,江湖人称:威哥。
  我拉着弟兄们在学校后面的废田里城里了帮会,林远喜欢看武侠小说,给我们帮会起了个特别牛逼的名字叫“青龙帮”,为了显示我老大的威严和小霸王的厉害,我偷我爸的烟钱去镇上刺青店里纹了一只青龙在胳膊上,林远和他妹林茵一直陪着我,针刺进皮肤里,林茵吓得哇哇哭问我不害怕吗,我说那是,哥哥我是男人,疼也得忍着!
  那时候她还小,两只黑溜溜的眼珠子特别大,特别水灵,林远捂着她眼睛说你别看了,但那丫头特别倔强,就要看,我就攥拳头吓她,她却不害怕,撅嘴鄙夷林远说,哥,阿威比你勇敢多了,你打个针都吓晕,丢死人了,以后我要给阿威当老婆!
  林远一巴掌拍她脑袋,“什么阿威!叫哥哥!”
  “不叫!就不叫!”
  后来林茵真的没叫我一声哥哥,顶多拗不过的时候叫威哥,她也真是打定了主意要给我当老婆,之后的许多年一直粘着我,用阴魂不散四个字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我想,如果没有林远死掉那事儿,我对林茵会心很许多吧,每次我想让她滚的时候,看着她眼睛,狠心的话就说不出来。她的眼睛,和林远,一模一样。
  不过,那是后来的事儿了。
  初中没毕业,我爸这个名副其实的街霸就完蛋了,他手下一兄弟家里治病要钱。来求他,他把家里的钱给人了,但是还不够,兄弟给他下跪说大哥求你帮我想想办法,他好面子,人都叫大哥又给跪下了,怎么也要忙挺过去。
  他豪气云千地说,你回去等着,三天过后来。
  三天过后那人来家里,我爸真的拿了钱给他,我躲在门缝里看见一摞一百块的钞票,我眼睛都亮了,我发誓,长这么大我还没见过这么多钱。那人感恩戴德地拿走了钱,给我爸下跪,我把叫他滚,然后一个人坐在客厅里抽烟出神,好像在想什么事情。
  但他没想多久,掏出最后一叠钞票看了几眼,然后灭了烟,抽出一张钞票放桌上大喊我名字,“威仔,自己买饭吃去!”
  说完,他拿着外套出门了。
  我追出去,看见我爸的背影在天青色里,步伐稳健,腰背笔挺,黑色的皮夹克穿在他身上特别帅气霸道,就像古惑仔里面的郑伊健,帅呆了。我没见过我爸他们打架,但每次看见别人对我爸毕恭毕敬,我都觉得,我爸真厉害。他是我偶像。
  三天后的半夜里,一帮子人踹开我家门进来搬东西砸东西,能卖钱的都被他们带走了,不能卖钱的没啥卵用的都被他们砸烂了。奶奶一直住在敬老院里,家里就我一个人,你要问我妈去哪儿了?我也不知道。要不是长大了知道人是从女人肚子里生出来的,我还真以为我和孙悟空一样是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没见过我妈。我爸也从来没说过。但邻居都说,威仔这小子长得像他妈,生得好!
  他们没为难我,就看着我冷笑,然后带头的大哥准备带人走。
  我猜想我爸可能出事儿了,这么多年,在这镇上,这条街上,还没人敢在我家里撒野,他们敢这么做,肯定是我爸出事儿了。他从来不会夜不归宿,就算喝醉了酒,也要回来跟我一起睡。
  我冲上去抓着领头老大的胳膊,问他我爸在哪儿。
  人笑了笑,问我,我知道在哪儿啊,可你敢不敢跟我去?
  那年我十五岁,一米七的个子,不算瘦,也不算壮,成天被古惑仔迷惑,天不怕地不怕的,再说了,那是我爸,我怎么不去?我说,我敢去!
  那人笑了笑,舌头在嘴巴里一圈又一圈地转,摸着下巴调侃说,“嗯,杜老大的儿子,果然不怂!走吧!带你找你爹去!”
  之后我跟他们上了一辆面包车,一路往城里开,开到一条我从来没去过的街区,那边很破烂,房子和接到都很垃圾,还比不上我们镇里赶紧整齐。天下大雨,我跟着七八个流氓穿过长长的破烂的街道,走到一家麻将馆门前,一路上都有人站在风雨里看我和那群流氓,像看热闹似地。我浑身被淋湿了,站在麻将馆门口,领头的人张狂地笑着看我,怎么?怂了?
  我咬着牙冷眼还回去,“没怂!”
  后来,没有你们想象的动作电影里的惊心动魄场面,我根本没有踏入那个乌烟瘴气的地方,里头冲出来三个人,找到我面前的男人说,出事了,大哥让他进去。
  一票人冲进地下室,而我被拦在外面,看着他们把我爸抬出来,扔在肮脏的雨水里,丢给我一叠钞票,叫我们滚蛋。我爸浑身是血,手指被剁掉了两根,他身上帅气的皮夹克早就没了,单薄的长袖衫贴在身上,和皮肉一起绽开了,全是黑红的血迹,鼻青脸肿,眼睛都看不见了,早就不是那个风流潇洒的男人。
  他晕死了过去。
  我一个人把他扛去医院,但我们没有钱,他醒来的第二天就倔着要回家。除了皮外伤,整个人还精神抖擞的,但回家没一个星期,他就死了。没来得及告诉我任何遗言,我放学回家,他死在床上。
  后来,我就是一个人了。中学没念完,我放弃了学校,在街上收保护费过日子,当起了名副其实的小混混。后来林远和张洋他们几个跟着我,最难熬的几年过去,我从不懂事的毛头小子,长到成年。
  十八岁生日那天,我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一个人带着家伙去三年前的麻将馆,准备给我爸爸报仇。当年我没法报警,因为我爸欠下高利贷没法还,那个年代,这种事情太频繁,警察都没法管。所以,我用我的方式去给我爸报仇。
  说到这里,我想跳过去,我不想回忆那天的场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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