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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蹲下身去,操作铁丝时就已经嗨了起来,手指剧烈颤抖,我恨不得把它们全都咬下来。我感觉到它,却又错过。那一定是小提琴,一定是!
  我终于勾到了它,觉得沉甸甸的。我把它拉出来,原来是个又大又重的布包。我打开布包。中奖了!
  布包里有一根橡胶管、一支汤匙、一支针筒,还有三个透明的小密封袋,袋里的白粉夹杂褐色颗粒。我的心欢声歌唱。我跟我唯一信赖的朋友和情人重逢了。
  我把两个小密封袋放进口袋,打开第三个。只要省着点用,这些小提琴够用一个礼拜。现在我只要先注射小提琴,然后在斯泰因或其他人抵达之前开溜就行了。我在汤匙上倒了些白粉,点亮打火机。通常我会再加几滴柠檬汁,就是市面上卖的那种瓶装柠檬汁,它可以防止白粉结块,让针筒把白粉全都吸进去。但我手边没有柠檬汁,也没有耐性。眼前只有一件事最重要:把这玩意打进血管。
  我把橡胶管绑在手臂上端,用牙齿咬住管子末端把它拉紧,找到一条蓝色大静脉,用针筒瞄准这个大目标,稳住手指。我在发抖,剧烈发抖。
  针尖没刺中静脉。
  一次、两次。吸气。别多想,别太急,别慌张。
  针尖摇晃不定,我朝蓝色大虫戳下去。
  又没刺中。
  我奋力对抗绝望,心想是不是要先吸一点,让自己镇定下来。可是我要的是激昂,是整管小提琴进入血管所带来的强烈快感,是它直接进入脑部所产生的高潮和自由坠落!
  燠热和阳光令我目眩。我移动到客厅,在墙边的阴影里坐下。妈的,这下连静脉都看不到了!慢慢来。我等待瞳孔扩张。幸好我的前臂白得跟电影屏幕一样,静脉看起来有如格陵兰地图上的河川。
  就是现在。
  又没中。
  我再也受不了了,觉得眼泪就要夺眶而出。这时鞋子踩上地板的咯吱声响传来。
  我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手臂上,完全没听见他走进来。
  我抬头望去,泪眼盈眶,眼前影像都是扭曲的,活像是他妈的游乐园里的哈哈镜。
  “嗨,小偷。”
  已经好久没听见有人这样叫我了。
  我眨了眨眼,泪水散去,眼前出现熟悉的人影。是的,现在我看清楚了,连手枪都看得很清楚。原来那把枪不是被恰巧闯入的窃贼偷走的。
  奇怪的是我并不害怕,突然我变得异常冷静。
  我再度低头朝静脉看去。
  “别这样做。”那声音说。
  我看见我的手稳得跟扒窃之手一样。机会来了。
  “我会开枪哦。”
  “我不这么认为,”我说,“你如果开枪,就永远都找不到伊莲娜。”
  “古斯托!”
  “我只是做我必须做的事,”我说,刺了下去,正中静脉,抬起拇指准备按下活塞,“你也可以做你必须做的事。”
  教堂钟声再度响起。
  哈利坐在墙边的阴影中。外头街灯的亮光落在床垫上。他看了看表。九点。飞往曼谷的航班三小时后起飞。脖子的疼痛突然加重,烫得有如即将消失在云朵背后的阳光。不久之后阳光就会消逝,不久之后他就不会再觉得痛。哈利知道事情会如何结束。那天当他重新踏上奥斯陆的土地,这个结局就已无可避免。就好像他知道人类需要秩序与依附,于是会操控自己的头脑去看出特定的逻辑,因为“世上的一切不过是一团冰冷的混乱,其实毫无意义”的这种想法,远比最为惨烈但却可以理解的灾难还令人难以忍受。
  他往大衣内袋摸索香烟,指尖却摸到那把弹簧刀的刀柄。他觉得应该丢掉那把刀,因为有个诅咒附在刀上,也附在他身上。算了,反正也没多大差别,早在这把刀出现之前,他就已受到诅咒,而这个诅咒比什么刀都来得可怕。这诅咒说:他的爱是祸患,他一直背负着这个祸患。正如鲁道夫所说,那把刀会将主人的痛苦和病痛传到被它刺伤的人身上,而那些容许自己被哈利所爱的人终将付出代价,也终将被摧毁,从他身旁被夺走,变成鬼魂。每个被他爱过的人都会变成鬼魂,不久之后萝凯和欧雷克也将变成鬼魂。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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