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2 / 4)
花氏早已吓得花容尽失,魂不附体,双腿发软,扑通跪地,颤声道:“大人息怒,民妇愿招。我家老爷喝的鱼汤中的迷药,的确是民妇下的。”
10
知府大人坐在堂上,双目如电光般直射下来,问:“你为什么要给他下迷药?快说。”
花想容哆嗦道:“因为、因为只有将他迷倒,梅怒雪才能杀得了他,否则凭她一个弱女子,就算近得了他的身,却也杀他不死。”
知府大人问:“你又怎知梅怒雪要杀她父亲?难道你俩是同伙不成?”
花想容连忙摆手,道:“不是不是,民妇与这杀人凶手并非同伙。不过女人的心是最敏感的,民妇嫁入梅家不久,便已察觉梅若风父女有乱伦关系,而梅怒雪每次看她父亲,双目中都充满恨杀之意,民妇还发现梅怒雪每次回娘家‘探望’她父亲,身上都暗藏着一把匕首。民妇便是傻瓜,也看得出她早有杀人之心,只是在等待机会罢了。”
知府大人道:“而梅若风三年一次大祭父亲,独自守夜之时,无疑就是她动手的绝好机会。”
花想容点头道:“是的,民妇暗中跟踪过她好几回,发现她总喜欢到离她家不远的北门外树林中望着不远处的将军山和山上的明隍庙发呆,民妇便猜想她一定是想在三月初九她爷爷大祭之日潜入庙中动手杀人,只是怕被山下守护的随从发现而拿不定主意下不定决心。”
知府大人早已洞悉一切,问:“所以你就煞费苦心训练了一条小狗为她带路找到那通往庙中的地道,暗中助她完成杀人计划,是不是?”
花想容道:“是的。民妇的曾祖父曾是本朝开国元帅徐达将军手下的将官,当年徐将军在将军山下挖洞救主,我曾祖父也曾参与,并在闲时将这事写在了自己的文章里,传给了我爷爷及父亲,民妇小时也曾读过,早就知道将军山下有条地道,只是不知具体位置。后来民妇又找来祖上留下的其它书稿仔细研读,才终于找到这条不为人知的暗道。但如何把这条地道告诉梅怒雪而又不让她起疑心,却让民妇颇费了一番心思。”
知府大人推断道:“你首先找了一条十分惹人喜爱的小白狗,天天带它去那地道入口处玩耍,并在那里放了许多骨头食物让它吃,时间一长,它就记住了那地方,一到那树林子里,就必定会直奔那洞口觅食。然后,你再将它的一条腿活生生地扭断,将它丢弃在梅怒雪散步的路途上。你知道梅怒雪心地善良,打小就喜欢小狗小猫小动物,见到一条受伤的小狗,必定会抱回家收养救治,而且她最喜欢白色纯洁的东西,你特意选用一条雪白可爱的小狗来诱惑她,这样你便多了一分胜算。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你却没有想到这小狗记得你就是扭断它腿脚的仇人,所以见面之后,对你狂吠不已,一下子便暴露了你们曾经的关系。花想容,本官说得不错罢?”
花想容点点头道:“的确如此。梅怒雪救回小狗,那小狗平时出来玩耍惯了,她若将它关在家里,它必烦躁不安,嗷嗷叫唤不已。她若放它出来散步,它必然会直奔那树林草丛中的地洞口寻找吃食。梅怒雪跟在它后面,必定会发现这条隐秘的地道。有了这条捷径,再加上梅若风早已被我的迷药迷昏在庙中,她要杀掉梅若风,自然不是难事。”
知府大人问:“你为什么要帮助她杀你自己的丈夫?”
花想容忽地咬牙道:“我要帮梅怒雪杀她父亲,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想得到梅家这幢大院子,还有梅若风的全部家产。我原本只是个在戏班里唱戏的穷戏子,能嫁入县太爷这样的富贵之家,自是十分荣幸。谁知过门之后我才发现,梅若风根本就没有看上我,更加没有喜欢过我,他娶我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每天晚上他都与我分房而睡,根本没有碰过我的身子,而暗地里他却与他的亲生女儿不清不楚,父女乱伦,当真令人发指。他既然对我并无情意,那我这县太爷夫人的位子自然就坐得不会安稳,他稍不如意,随时都有可能将我一脚踢出梅家大门,但我却不愿再回到过去,回到戏班去过那种清苦下贱的戏子生活,而要想长久保住这种富足生活,惟一的法子就是杀了梅若风,继承他的家产,一劳永逸,永绝后患。为了防止他女儿跟我争夺家产,最好的办法是让他死于自己亲生女儿之手,一来一旦案发梅怒雪必然会杀人偿命被判死罪,我就少了一个争夺家产的对手,二来她与她父亲有奸情,女儿不堪父亲凌辱,一怒弑父,顺理成章,绝不会有人疑心到我头上来。如此一来,梅若风这份偌大的家产,岂不就顺理成章成了我的囊中之物?”
知府大人皱眉道:“好歹毒的妇人,好歹毒的借刀杀人之计。其实自从昨日易大夫验尸之后,本官就已对你有所怀疑,只是要将你治罪却还略嫌证据不足,所以今天一开堂,本官就从吴过司马恨等人身上审起,为的是敲山震虎,好让你露出更多的马脚来,本官好将你一举拿下,当堂治罪。”
花想容早已胸有成竹,脸上居然并无多少惧怕之意,道:“请大人明察,民女只是在梅若风吃的鱼汤中放了些迷药,并无杀人之实,所以并无莫大罪过。而梅怒雪狠心弑父,我家老爷归根结蒂乃死于他这亲生女儿手中,她才是杀人凶手,论罪当诛,还望大人不要徇情枉法存心轻判才好。”
“大胆花氏,”知府大人猛然一拍惊堂木,道,“梅若风明明是被你下毒害死在先,证据确凿,你还想狡辩?”
花想容一怔,道:“大人,民妇冤枉,民妇在那鱼汤中下的确是迷药,并非毒药,望大人明察。”
韩青山望一望易大夫,问:“易大夫,花氏所言,可是实话?”
易大夫道:“花氏所言确是实话,据卑职所察,那毒药是混在迷药中一起下入鱼汤中的,所以她承认自己下了迷药,也就等于承认自己下了毒药。”
花氏见自己中了他的圈套,不由脸色大变,连连喊冤,道:“大人,民妇真是冤枉,民妇下的真是迷药,并非毒药,否则民妇自行毒死梅若风即可,又何必大费周章引他女儿入彀呢?”
知府大人听她说得有理,心下也暗自疑惑,低眉想了一想,忽地问道:“花氏,那迷药可是你亲自去药铺买的?又是去哪家药铺买的?”
花想容摇头道:“不是,那迷药是民妇叫心腹丫环青梅去城西和春堂药铺买的。当时民妇对她说这两天夜里我老是睡不着觉,白天也打不起精神,叫她去药铺买点有助睡眠的迷药回来,我晚上吃了好睡觉。她并无怀疑,即刻就去了。这就是青梅。”说完,指一指身边的青衫丫环。
知府大人听了,扭头看向那丫环青梅,只见她十八九岁模样,颇有几分姿色,但眉目间透着几分狐媚轻佻之态,心中已明白了八九分,问道:“青梅,还用得着本官差人去传城西和春堂和寿春堂当日在柜台上的伙计来当面对质,问明你那天到底买了些什么药吗?”
他瞧青梅脸上神色,猜想那日她多半是先买了一包迷药,然后再买了一包毒药搀入其中,但她为了防止日后有人问起,自然不会在和春堂药铺同时买这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药,多半是找到两家药铺分开来买,而昨日他坐轿从西门经过,发现那里只有和春堂和寿春堂两家药铺,她所买的迷药和毒药多半便是自这两处分别购得,所以他同时将这两家药铺的名字说了出来,看她作何反应。
青梅哪见过如此阵势,早已吓得浑身筛糠似的发抖,急忙跪下叩头道:“大人饶命,奴婢愿招。那天奴婢去和春堂买迷药之时,的确顺道在寿春堂买了一包毒药搀入其中。”
知府大人盯着她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青梅看了看跪在身边的花想容,见她正用恶毒的目光向自己望来,不由心中一惊,急忙向旁边挪开两步,防止她突然扑上来发难。
她低头道:“因为奴婢早已察觉老爷对夫人似乎并无情意,而老爷对奴婢却颇、颇有照顾,奴婢以为有机可乘,只要夫人一死,老爷必会纳奴婢入室,所以听说夫人要服迷药帮助睡眠,奴婢便起了歹心,在她要用的迷药中混入了少许慢性毒药,只等她服下之后于睡梦中慢慢中毒死去,奴婢便可取而代之。谁知她买这迷药却是给老爷吃的……若是早知如此,打死奴婢也不敢在迷药中下毒了……奴婢一时糊涂,请大人开恩,求大人饶命……”
她说到这里,堂下早已哗然一片,谁也未曾料到这桩命案背后,竟然牵涉如此多的人,竟然有着如此多的离奇故事,当真匪夷所思,令人唏嘘。 ↑返回顶部↑
10
知府大人坐在堂上,双目如电光般直射下来,问:“你为什么要给他下迷药?快说。”
花想容哆嗦道:“因为、因为只有将他迷倒,梅怒雪才能杀得了他,否则凭她一个弱女子,就算近得了他的身,却也杀他不死。”
知府大人问:“你又怎知梅怒雪要杀她父亲?难道你俩是同伙不成?”
花想容连忙摆手,道:“不是不是,民妇与这杀人凶手并非同伙。不过女人的心是最敏感的,民妇嫁入梅家不久,便已察觉梅若风父女有乱伦关系,而梅怒雪每次看她父亲,双目中都充满恨杀之意,民妇还发现梅怒雪每次回娘家‘探望’她父亲,身上都暗藏着一把匕首。民妇便是傻瓜,也看得出她早有杀人之心,只是在等待机会罢了。”
知府大人道:“而梅若风三年一次大祭父亲,独自守夜之时,无疑就是她动手的绝好机会。”
花想容点头道:“是的,民妇暗中跟踪过她好几回,发现她总喜欢到离她家不远的北门外树林中望着不远处的将军山和山上的明隍庙发呆,民妇便猜想她一定是想在三月初九她爷爷大祭之日潜入庙中动手杀人,只是怕被山下守护的随从发现而拿不定主意下不定决心。”
知府大人早已洞悉一切,问:“所以你就煞费苦心训练了一条小狗为她带路找到那通往庙中的地道,暗中助她完成杀人计划,是不是?”
花想容道:“是的。民妇的曾祖父曾是本朝开国元帅徐达将军手下的将官,当年徐将军在将军山下挖洞救主,我曾祖父也曾参与,并在闲时将这事写在了自己的文章里,传给了我爷爷及父亲,民妇小时也曾读过,早就知道将军山下有条地道,只是不知具体位置。后来民妇又找来祖上留下的其它书稿仔细研读,才终于找到这条不为人知的暗道。但如何把这条地道告诉梅怒雪而又不让她起疑心,却让民妇颇费了一番心思。”
知府大人推断道:“你首先找了一条十分惹人喜爱的小白狗,天天带它去那地道入口处玩耍,并在那里放了许多骨头食物让它吃,时间一长,它就记住了那地方,一到那树林子里,就必定会直奔那洞口觅食。然后,你再将它的一条腿活生生地扭断,将它丢弃在梅怒雪散步的路途上。你知道梅怒雪心地善良,打小就喜欢小狗小猫小动物,见到一条受伤的小狗,必定会抱回家收养救治,而且她最喜欢白色纯洁的东西,你特意选用一条雪白可爱的小狗来诱惑她,这样你便多了一分胜算。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你却没有想到这小狗记得你就是扭断它腿脚的仇人,所以见面之后,对你狂吠不已,一下子便暴露了你们曾经的关系。花想容,本官说得不错罢?”
花想容点点头道:“的确如此。梅怒雪救回小狗,那小狗平时出来玩耍惯了,她若将它关在家里,它必烦躁不安,嗷嗷叫唤不已。她若放它出来散步,它必然会直奔那树林草丛中的地洞口寻找吃食。梅怒雪跟在它后面,必定会发现这条隐秘的地道。有了这条捷径,再加上梅若风早已被我的迷药迷昏在庙中,她要杀掉梅若风,自然不是难事。”
知府大人问:“你为什么要帮助她杀你自己的丈夫?”
花想容忽地咬牙道:“我要帮梅怒雪杀她父亲,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想得到梅家这幢大院子,还有梅若风的全部家产。我原本只是个在戏班里唱戏的穷戏子,能嫁入县太爷这样的富贵之家,自是十分荣幸。谁知过门之后我才发现,梅若风根本就没有看上我,更加没有喜欢过我,他娶我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每天晚上他都与我分房而睡,根本没有碰过我的身子,而暗地里他却与他的亲生女儿不清不楚,父女乱伦,当真令人发指。他既然对我并无情意,那我这县太爷夫人的位子自然就坐得不会安稳,他稍不如意,随时都有可能将我一脚踢出梅家大门,但我却不愿再回到过去,回到戏班去过那种清苦下贱的戏子生活,而要想长久保住这种富足生活,惟一的法子就是杀了梅若风,继承他的家产,一劳永逸,永绝后患。为了防止他女儿跟我争夺家产,最好的办法是让他死于自己亲生女儿之手,一来一旦案发梅怒雪必然会杀人偿命被判死罪,我就少了一个争夺家产的对手,二来她与她父亲有奸情,女儿不堪父亲凌辱,一怒弑父,顺理成章,绝不会有人疑心到我头上来。如此一来,梅若风这份偌大的家产,岂不就顺理成章成了我的囊中之物?”
知府大人皱眉道:“好歹毒的妇人,好歹毒的借刀杀人之计。其实自从昨日易大夫验尸之后,本官就已对你有所怀疑,只是要将你治罪却还略嫌证据不足,所以今天一开堂,本官就从吴过司马恨等人身上审起,为的是敲山震虎,好让你露出更多的马脚来,本官好将你一举拿下,当堂治罪。”
花想容早已胸有成竹,脸上居然并无多少惧怕之意,道:“请大人明察,民女只是在梅若风吃的鱼汤中放了些迷药,并无杀人之实,所以并无莫大罪过。而梅怒雪狠心弑父,我家老爷归根结蒂乃死于他这亲生女儿手中,她才是杀人凶手,论罪当诛,还望大人不要徇情枉法存心轻判才好。”
“大胆花氏,”知府大人猛然一拍惊堂木,道,“梅若风明明是被你下毒害死在先,证据确凿,你还想狡辩?”
花想容一怔,道:“大人,民妇冤枉,民妇在那鱼汤中下的确是迷药,并非毒药,望大人明察。”
韩青山望一望易大夫,问:“易大夫,花氏所言,可是实话?”
易大夫道:“花氏所言确是实话,据卑职所察,那毒药是混在迷药中一起下入鱼汤中的,所以她承认自己下了迷药,也就等于承认自己下了毒药。”
花氏见自己中了他的圈套,不由脸色大变,连连喊冤,道:“大人,民妇真是冤枉,民妇下的真是迷药,并非毒药,否则民妇自行毒死梅若风即可,又何必大费周章引他女儿入彀呢?”
知府大人听她说得有理,心下也暗自疑惑,低眉想了一想,忽地问道:“花氏,那迷药可是你亲自去药铺买的?又是去哪家药铺买的?”
花想容摇头道:“不是,那迷药是民妇叫心腹丫环青梅去城西和春堂药铺买的。当时民妇对她说这两天夜里我老是睡不着觉,白天也打不起精神,叫她去药铺买点有助睡眠的迷药回来,我晚上吃了好睡觉。她并无怀疑,即刻就去了。这就是青梅。”说完,指一指身边的青衫丫环。
知府大人听了,扭头看向那丫环青梅,只见她十八九岁模样,颇有几分姿色,但眉目间透着几分狐媚轻佻之态,心中已明白了八九分,问道:“青梅,还用得着本官差人去传城西和春堂和寿春堂当日在柜台上的伙计来当面对质,问明你那天到底买了些什么药吗?”
他瞧青梅脸上神色,猜想那日她多半是先买了一包迷药,然后再买了一包毒药搀入其中,但她为了防止日后有人问起,自然不会在和春堂药铺同时买这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药,多半是找到两家药铺分开来买,而昨日他坐轿从西门经过,发现那里只有和春堂和寿春堂两家药铺,她所买的迷药和毒药多半便是自这两处分别购得,所以他同时将这两家药铺的名字说了出来,看她作何反应。
青梅哪见过如此阵势,早已吓得浑身筛糠似的发抖,急忙跪下叩头道:“大人饶命,奴婢愿招。那天奴婢去和春堂买迷药之时,的确顺道在寿春堂买了一包毒药搀入其中。”
知府大人盯着她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青梅看了看跪在身边的花想容,见她正用恶毒的目光向自己望来,不由心中一惊,急忙向旁边挪开两步,防止她突然扑上来发难。
她低头道:“因为奴婢早已察觉老爷对夫人似乎并无情意,而老爷对奴婢却颇、颇有照顾,奴婢以为有机可乘,只要夫人一死,老爷必会纳奴婢入室,所以听说夫人要服迷药帮助睡眠,奴婢便起了歹心,在她要用的迷药中混入了少许慢性毒药,只等她服下之后于睡梦中慢慢中毒死去,奴婢便可取而代之。谁知她买这迷药却是给老爷吃的……若是早知如此,打死奴婢也不敢在迷药中下毒了……奴婢一时糊涂,请大人开恩,求大人饶命……”
她说到这里,堂下早已哗然一片,谁也未曾料到这桩命案背后,竟然牵涉如此多的人,竟然有着如此多的离奇故事,当真匪夷所思,令人唏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