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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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阵子闻溪想养猫,楚澜为了哄他开心,就抱了一只温顺乖巧的狸花猫回来,谁知它不是一般的黏人,经常在两人独处的时候跑过来,在闻溪脚边蹭啊蹭,总是坏他的事。
  楚澜给它取了个爱称——电灯泡。
  明明心里醋得要死,偏偏还要装大气表示自己不在意。
  要是他能和以前一样变猫就好了!他浑身雪白雪白的,还有一双湛蓝的眼睛,比这只猫好看多了。
  闻溪挽起袖子一起洗菜,眉眼弯弯地看着楚澜把猫抱出去,表面一副嫌弃得不行的样子,实际上给它添吃食却比谁都殷勤。
  这天晚上没什么特别的,楚澜做了一顿饭,菜有一小半是闻溪帮忙切的,傍晚带小猫出去溜了一圈,云是浅橙色的,暖而甜,涂满了半边天。
  楚澜去超市买了点东西,回来便瞧见闻溪抱着猫坐在小区花园的石椅上 ,他朝楚澜挥了挥手,动作看起来十分用力,眼睛乌黑明亮,像夜晚的星星。
  两人生活没什么特别的,上班下班,一日三餐,有空的时候溜溜猫,或者靠在一起看电影。
  闻溪会把从前有趣的事情记下来,两人都默认为那是一趟奇妙而有趣的旅程,发生了不少有意思的事。
  闻溪记录的时候又画图又写字的,楚澜便笑说等以后他们老得看不清字了,坐在一起翻翻图也是好的。
  生活终将归于平淡。
  而闻溪只要和楚澜在一起,再平淡的水里,也能尝出丝丝沁入人心的甜。
  楚澜对至亲的人总是投以无限的温柔,闻溪一点也不必为生活发愁,最多是愁一愁小猫又胖了,窗台上西红柿结太多,枝条有些承受不住了。
  都是些鸡毛蒜皮到好笑又可爱的小事。
  其实他最愁的,是楚澜喜欢把他逗弄得脸红心跳的恶趣味一如既往,甚至愈演愈烈,每次把他逗得耳根通红才罢休,还要伸手过来捏他的耳垂,两人黏糊着黏糊着……就开始做运动。
  楚澜在外面明明正经得不行,一回家就划船不用桨,全靠浪,随口说出的情话能把人撩得飞起,然后黏着被撩得软绵绵的闻溪亲亲抱抱。
  闻溪称之为“明目张胆的意图不轨”。
  可是因为楚澜毫不掩饰,亮堂堂把自己的心思释放出来,闻溪反倒觉得他可爱得要命。
  和每个夜晚一样,闻溪刚洗好澡,埋进被子里打了个滚儿,被子白天晒过,还带着阳光的香气,厨房里炖着热乎乎的汤,窗户开着,夕阳和薄星投下一室光影。
  他穿上拖鞋,哒哒哒地跑进厨房里,像小学的时候突然蒙住同桌的眼睛吓唬他似的,猛的一下从后面抱住楚澜的腰。
  楚澜自然不会被吓到,笑着转过身,低下头在他软乎乎的发旋处一吻。
  他喜欢冲张牙舞爪的含羞草,也喜欢生气的时候会跳起来狠狠在他头上砸一下的小苹果,还有挥挥手指就能给他幸运的招财猫。
  喜欢杏花满枝红时被他压在树上肆意亲吻的小探花,脚下不稳,一不小心就落进他怀里的小毛笔,还有一激动就满屋子风油精味的风油精,喜欢骑在小木马上摇摇晃晃的大熊猫,和两只耳朵毛茸茸的软糯小兔子。
  但他还是最喜欢眼前这个亲一亲就耳根通红的人,闻溪靠在他肩膀上,眉目低垂,他无论看多少次,都觉得怦然心动。
  他们以后再也没有那些隐瞒与周折,闲暇的时候画两只猫,或者教他写一遍《春日宴》,就这样,温柔安静地在一起。
  天长地久,地久天长。
  本书由 诺文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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